为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工作,加强干部人事档案信息保密程度,现特将干部人事档案信息服务流程告知如下: |
1.档案查阅复印申请人须提交申请单至人事处410办公室王老师处登记,干部人事档案个人一律不能查阅或复印。 |
2.科级以上干部的档案信息查阅服务申请单,须组织部签字同意,组织部或人事处查阅。 |
3.其他在编在岗教职工档案信息服务申请单,须申请人所在部门书记签字同意,人事处查阅。 |
4.离退休教职工档案信息服务申请单,须离退处签字同意,人事处查阅。 |
5. 对于涉及公正等档案信息的查阅,查阅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和被查阅人身份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出具证明的工作联系函原件到人事处登记,人事处依据被查阅档案记录进行相关证明。 |
6.干部人事档案提供查阅或信息服务时间为每周三下午。 7.申请单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