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学院(教学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777号)精神,请我校在职在编且聘用在教授四级岗位符合二级教授推荐评议的教师按二级教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准备材料,进行申报。
一、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审核表》纸质一式二份(见附件2),并提交电子版;
2.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符合条件的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个人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4.符合条件的论文、著作和科研项目等复印件;
5.符合条件的其他个人材料复印件。
6.来我校工作前已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原单位的聘书或聘用文件。
7. 所有申报材料的原件需要随复印件交教师工作处,经审核退回本人。
(二)相关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除注明的外均一式一份;
2.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须上报原件;
3.明确上交复印件的,按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4.评议材料统一装入240MM×340MM并有封扣的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的封页上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申报学科和联系电话。
二、有关问题说明
(一)任职年限计算。应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人员正高级职务受聘时间从受聘之日起计算,截止2014年12月31日;聘用时间有间断的,间断时间应相应扣除。任职时间不足一年的,达到6个月及以上的按一年计算。
(二)教学科研成果时间计算。任现职以来形成的教学科研成果,时间计算截止2014年12月31日。
(三)年龄要求。2015年11月9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申报岗位评议。
(四)申报材料需要在2015年11月9日前报到教师工作处。
附件: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777号)
1.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审核表
2.贵州省高校教师系列学科门类分类
3.贵州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资格报审表
教师工作处
201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