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各部门严格清查本部门人员“吃空饷”问题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接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的通知》(筑治空饷发[2015]7号),根据文件精神,请学院各部门严格认真自查本部门人员有无在编不在岗的情况,并将自查结果纸质版于2015年3月26日下午4:30之前报人事处工资与社会福利保障科(405办公室,联系电话85231766)。
贵阳学院人事处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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