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防范非法集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安稳函[2018]583号)文件要求,请各部门加强防范教职工非法集资有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1.各部门集中学习文件《非法集资的特征及防范》(附后),提高教师防非、辨非能力,教育教师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2.根据2018年各部门制定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日常监控;
3.将各部门集中学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9年4月4日下午5点前报九思楼405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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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学院人事处
2019年3月29日